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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大智度論辭典:離常無常見

离常无常见

【论】卷15〈序品 1〉:   复次,诸法不应是常。何以故?若常则无罪、无福,无所伤杀,亦无施命,亦无修行利益,亦无缚、无解,世间则是涅槃。如是等因缘故,诸法不应常。   若诸法无常,则是断灭,亦无罪、无福,亦无增损功德业,因缘果报亦失,如是等因缘故,诸法不应无常。

问曰:   汝言“佛法中常亦不实,无常亦不实”,是事不然!何以故?佛法中常亦实,无常亦实。常者,数缘尽、非数缘尽、虚空,不生、不住、不灭故,是常相;无常者,五众生、住、灭故,无常相。汝何以言:“常、无常皆不实”? 答曰:   圣人有二种语:一者、方便语;二者、直语。方便语者,为人、为因缘故。为人者,为众生说是常、是无常,如对治悉檀中说。若说无常,欲拔众生三界著乐;佛思惟:“以何令众生得离欲?”是故说无常法。如偈说:  “若观无生法,  于生法得离;   若观无为法,  于有为得离。” \{\{C0DD261B.jpg\}\}   云何生?生名因缘和合,无常,不自在,属因缘,有老病死相、欺诳相、破坏相,是名生;生则是有为法。如对治悉檀说。常无常,非实相,二俱过故。若诸法非有常非无常,是为愚痴论

【论】卷37〈习相应品 3〉:   复次,是五众若常、若无常,是事不然!所以者何?若五众常,则无生无灭,无生无灭故则无罪福,无罪福故则无善恶果报,世间如涅槃不坏相。如是妄语,谁当信者!现见死亡啼哭,是则众生无常;如草木雕落、华果磨灭,是则外物无常;大劫尽时,一切都灭,是为大无常。如是等种种因缘,如是五众常不可得。   复次,无常破常,不应以无常为是。所以者何?若诸法无常相,念念皆灭,则六情不能取六尘。所以者何?内心、外尘俱无住故,不应得缘、不应得知,亦无修习因缘果报!因缘多故,果报亦多,此事不应得。   又以有常见与无常见共诤。   如是等种种因缘,五众无常则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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