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中说因

【论】卷3〈序品 1〉:   是结使尽及有,是有尽及结使,以是故名有结尽。

问曰:   诸阿罗汉结使应永尽,得一切烦恼离故。有不应尽,何以故?阿罗汉未灭度时,眼根等五众、十二入、十八持诸有成就故。 答曰:   无所妨!是果中说因。   如佛语:“檀越施食时,与五事:命、色、力、乐、[目*善]。”食不能必与五事,有人大得饮食而死;有人得少许食而活。食为五事因,是故佛言施食得五事。   如偈说:  “断食死无疑,  食者死未定;   以是故佛说,  施食得五事。”

  【编注:这一段应该是“因中说果”】亦如人食百斤金,“金不可食”,金是食因,故言“食金”。佛言“女人为戒垢”,女人非戒垢,是戒垢因故,言“女人为戒垢”。如“人从高处堕未至地,言此人死”,虽未死,知必死故,言“此人死”。如是诸阿罗汉结使已尽,知有必当尽故,言“有结尽”。

【经】卷30〈序品 1〉:   “欲以诸善根供养诸佛,恭敬、尊重、赞叹,随意成就者,当学般若波罗蜜!”

【论】   “诸善根”者,所谓善根果报,华香、璎珞、衣服、幡盖种种珍宝等。所以者何?所以者何?或时以因说果,如言“一月食千两金”,金不可食,因金得食,故言“食金”。或时以果说因,如见好画,言是好手;手非是画,见画妙故,说言手好。善根果报亦如是,以善根业因缘故,得供养之具,名为善根。

【论】卷43〈集散品 9〉: 问曰:   汝先说诸法实相是般若波罗蜜,所谓法位、法住,有佛、无佛常住不异;今何以说诸智慧中般若波罗蜜第一,譬如诸法中涅槃为第一? 答曰:   世间法,或时因中说果,或时果中说因,无咎。如人日食数匹布,布不可食,从布因缘得食,是名因中说果;如见好画而言好手,是名果中说因。因诸法实相生智慧,是则果中说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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