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取一法

【經】卷91〈照明品 81〉:
  舍利弗!若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若有一法可得,應當取;若不可得,何所取?所謂此是般若波羅蜜、是禪波羅蜜、是毘梨耶波羅蜜、是羼提波羅蜜、是尸羅波羅蜜、是檀波羅蜜,是色、受、想、行、識,乃至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舍利弗!是般若波羅蜜不可取相,乃至一切諸佛法不可取相。舍利弗!是名不取般若波羅蜜乃至佛法,是菩薩摩訶薩所應學。
\n【論】
  復問:「世尊!若諸法無自性可壞可隨者,云何菩薩習般若波羅蜜?不學般若波羅蜜,不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可舍利弗意,自說因緣:「若菩薩用方便力行六波羅蜜,是人雖知諸法空,而能起般若波羅蜜。舍利弗!若菩薩求一切法,若得少許定性,則可取可著;今菩薩實求覓一切法,不得定實,所謂是般若波羅蜜、是禪波羅蜜,乃至是十八不共法,是諸法皆不可得;不可得故,何所取?舍利弗!是名菩薩無取般若波羅蜜。菩薩應學無取般若波羅蜜。」無取尚不可得,何況般若等諸法!一切法無性故。
\n【相關】不取不捨不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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