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昙十八不共法

【论】卷26〈序品 1〉:   复次,是十八不共法,阿毘昙分别五众摄:身口无失,身口随智慧行,是色众摄;无异想,是想众摄;无不定心,是识众摄;余者,行众摄。   皆在四禅中,佛四禅中得道、得涅槃故。   有人言:“四色不共法,色界、欲界中摄;余九地中摄。”   皆是善。皆是无漏法。四色法二缘生:因缘、增上缘;余残,四缘生。四,无缘;十四,有缘。四随心行,不与心相应。十三与心相应,亦随心行。一不与心相应,亦不随心行。   如是等种种,阿毘昙分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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