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含受一切善法
【经】卷71〈大事起品 50〉: 般若波罗蜜中含受五波罗蜜,般若波罗蜜中含受内空乃至无法有法空,含受四念处乃至八圣道分,是深般若波罗蜜中含受佛十力乃至一切种智。譬如灌顶王,国土中尊,诸有官事皆委大臣,国王安乐无事;如是,须菩提!所有声闻辟支佛法、若菩萨法、若佛法,一切皆在般若波罗蜜中,般若波罗蜜能成办其事。以是故,须菩提!般若波罗蜜为大事故起,乃至无等等事故起。复次,须菩提!是般若波罗蜜不取色、不著色故能成办,受、想、行、识不取不著故能成办;乃至一切种智不取不著故能成办;须陀洹果乃至阿罗汉果、辟支佛道、乃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取、不著故能成办。” 须菩提白佛言:“云何色不取不著故,般若波罗蜜能成办?云何受、想、行、识乃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取、不著故,般若波罗蜜能成办?” 佛告须菩提:“于汝意云何:颇见是色可取、可著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须菩提!于汝意云何:颇见受、想、行、识乃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可取、可著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佛言:“善哉!善哉!须菩提!我亦不见是色可取、可著,不见故不取,不取故不著;我亦不见受、想、行、识乃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及一切种智可取、可著,不见故不取,不取故不著;须菩提!我亦不见佛法、如来法、自然人法、一切智人法可取、可著,不见故不取,不取故不著。 “以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色亦不应取、亦不应著,受、想、行、识,乃至佛法、如来法、自然人法、一切智人法,亦不应取、亦不应著。”
【论】 问曰: 五波罗蜜等各异相,云何言“般若波罗蜜中含受”? 答曰: 是中说经中含受。复次,五波罗蜜等诸法与般若波罗蜜和合方便回向故,五波罗蜜等诸法得至佛道。灌顶王如佛,国事是种种度众生法,大臣是般若波罗蜜。佛委仗般若波罗蜜成办种种法故,安处禅定,快乐无事。又如欲除干薪草木,以火投中,则火力能烧令尽,人便无事。 \{\{17CB743E.jpg\}\}
复次,是般若波罗蜜不取、不著色等诸法故名“含受”——初染曰“取”,生爱曰“著”。 须菩提问:“云何般若为色等诸法不取、不著故名含受?” 佛于四答中以反问答:“于汝意云何:以智慧眼见是色等法可取、可著不?” 须菩提意念:“若智慧眼见空、无相、无作、无量、不可思议相,云何当答色等法定相可取、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