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般若名波罗蜜
【论】卷29〈序品 1〉: 问曰: 今云何“欲行檀波罗蜜,当学般若波罗蜜”? 答曰: 檀有二种:一者、净,二者、不净。(中略) 以般若波罗蜜心故,能如是净施。以是故说:“欲行檀波罗蜜,当学般若波罗蜜。”
复次,诸余波罗蜜,不得般若波罗蜜,不得波罗蜜名字,亦不牢固。如后品中说:“五波罗蜜不得般若波罗蜜,无波罗蜜名字。”又如转轮圣王无轮宝者,不名转轮圣王,不以余宝为名。亦如群盲无导,不能有所至;般若波罗蜜亦如是,导五波罗蜜,令至萨婆若。譬如大军无健将,不能成办其事;又如人身余根虽具,若无眼者,不能有所至。又如人无命根,则余根皆灭;有命根故,余根有用。般若波罗蜜亦如是,五波罗蜜不得般若波罗蜜,则不得增长;得般若波罗蜜故,余波罗蜜得增益具足。 以是故,佛言:“欲行檀波罗蜜,当学般若波罗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