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陀洹不杀生
【论】卷13〈序品 1〉: 问曰: 不侵我者,杀心可息;若为侵害、强夺、逼迫,是当云何? 答曰: 应当量其轻重。 若人杀己,先自思惟:“全戒利重?全身为重?破戒为失?丧身为失?”如是思惟已,知持戒为重,全身为轻。若苟免全身,身何所得?是身名为老、病、死薮,必当坏败!若为持戒失身,其利甚重。 又复思惟:“我前后失身,世世无数,或作恶贼、禽兽之身,但为财利诸不善事;今乃得为持净戒故,不惜此身,舍命持戒,胜于毁禁全身百千万倍,不可为喻。如是定心,应当舍身以护净戒。” 如一须陀洹人,生屠杀家;年向成人,应当修其家业而不肯杀生。父母与刀并一口羊,闭著屋中而语之言:“若不杀羊,不令汝出、得见日月、生活饮食!”儿自思惟言:“我若杀此一羊,便当终为此业,岂以身故为此大罪?”便以刀自杀。父母开户,见羊在一面立,儿已命绝。当自杀时,即生天上。 若如此者,是为不惜寿命,全护净戒。
【五戒】不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