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卷12〈序品 1〉: “檀”义,如上说。 “波罗(秦言彼岸)蜜(秦言到)”,是名渡布施河得到彼岸。
问曰: 云何名不到彼岸? 答曰: 譬如渡河未到而还,名为不到彼岸。 如舍利弗于六十劫中行菩萨道(中略)
复次,檀有二种:一者、魔檀,二者、佛檀。(中略) 菩萨法中亦如是,若施有三碍:我与、彼受、所施者财,是为堕魔境界,未离众难。如菩萨布施,三种清净,无此三碍,得到彼岸,为诸佛所赞,是名檀波罗蜜。以是故名到彼岸。
【论】卷46〈摩诃衍品 18〉: “须菩提!菩萨摩诃萨以应萨婆若心,内、外所有布施,共一切众生,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用无所得故。须菩提!是名菩萨摩诃萨檀波罗蜜。
【相】布施波罗蜜五相 【二种】世间布施波罗蜜,出世间布施波罗蜜 【简非】四舍 【新学】新学行布施,新学方便布施 【度众】布施饶益众生,布施摄众,布施令生戒,住实际教布施 【庄严】住布施大庄严 【具足】布施具足满 【六波罗蜜】布施生六波罗蜜,一念依布施具足六,住布施取五波罗蜜 【般若】得般若名波罗蜜 【十地】初地舍心,三地净法施,四地舍一切所有,四地不惜一切物 【属于】六波罗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