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淨說般若

【經】卷65〈無作實相品 43〉:   「若能如是說般若波羅蜜,教、照、開、示、分別、顯現、解釋、淺易——有能如是教者,是名清淨說般若波羅蜜。亦無說者、亦無受者、亦無證者;若無說、無受、無證,亦無滅者,是說法中亦無畢定福田。」

【論】   「說」者,若案文,若口傳。   「教」者,為人讚般若,令受持、讀誦、正憶念。   「照」者,如人執燈照物,若人不知般若,以智慧明照之令知。   「開」者,如寶藏閉門,雖有好物而不能得,若開其門,則隨意所取;如人疑不信般若者,開邪疑扉,折無明關,是人則隨意所取。   「示」者,如人眼視不明,指示好醜;如人有小信小智者,示是道非道,是利是失等。   「分別」者,分別諸法,是善是不善,是罪是福,是世間是涅槃;經書略說,難解難信,能廣為分別解說,令得信解。   「顯現」者,佛為種種眾生說種種法,或時毀呰善法,助不善法,趣令眾生得解。   「說法」者,說佛意趣以應眾生,令知輕重相。   「解釋」者,如囊中寶物,繫口則人不知,若為人解經卷囊,解釋義理;又如重物,披析令輕,種種因緣譬喻,解釋本末令易解。   「淺易」者,如深水難渡,有人分散此水令淺,則渡者皆易;般若波羅蜜,如水甚深,論議方便力故,種種說能令淺易,乃至小智之人皆能信解。   能以十種為首,說甚深義,是名「清淨說般若波羅蜜」義。

  第一義中,實無所說,畢竟空故「無說」,無說故「無受」,「無受」故無證,「無證」故「無滅」諸煩惱者;若無滅煩惱,則「無福田」。   「受」者,名信受、讀誦。   行是法,得沙門果,無生法忍,是名為「證」。   證時諸煩惱滅,得有餘涅槃,得有餘涅槃故是畢定福田。   畢定者,諸法同無餘涅槃性,故說無畢定福田。

【對比】相似般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