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為法|有為
【論】卷44〈句義品 12〉: 「有為法」略說三相,所謂生、住、滅。三界繫,乃至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雖為無漏法,以作法故,是為有為法。
【論】〈校量舍利品 37〉: 有為法相,所謂十八空,三十七品乃至十八不共法;略說善、不善等,乃至世間、出世間,是名有為法相。何以故?是作相,先無今有、已有還無故。
【論】卷63〈信謗品 41〉: 有為法在三世中,故說「過去世清淨故,未來世亦清淨;未來世清淨故,過去世亦清淨」。所以者何?如過去世破壞散滅無所有故空,未來世未生未有故空;二世無故,現在亦無。何以故?有先有後,知有現在。復次,有為法念念生滅,故無住時;住時無故,無現在世;三世空故,有為法空;有為法空故,無為法空。「空」即是「畢竟清淨」,不破不壞,無戲論,如虛空。
【論】卷80〈六度相攝品 68〉: 「有為法」有種種名,所謂作法、有為、數法、相法,若有若無。
【論】卷87〈次第學品 75〉: 一切有為作法,從因緣和合生起故有,無有實定性,乃至如毫末許所有。有為有二種:一者、色,二者、無色。色法破壞,分別乃至微塵,無有定實;無色法中,乃至無有一念定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