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受不和合

【經】卷69〈兩不和合品 47〉:
  「復次,須菩提!說法者欲令書、持般若波羅蜜,乃至正憶念;聽法人不欲書、持般若波羅蜜,讀、誦乃至正憶念;兩不和合,不得書深般若波羅蜜,乃至正憶念,當知是為魔事。「聽法者欲書、讀、誦、說般若波羅蜜;說法者不欲令書般若波羅蜜,乃至不欲令說;兩不和合,不得書深般若波羅蜜,乃至正憶念,當知是為魔事。
\n【論】
問曰:
  弟子欲受持般若波羅蜜,師不與,或可有是;云何師欲與法,弟子不欲受?
答曰:
  如先答,弟子見師有過故,不欲受法。
  復次,師欲教化前人為弟子;而是人或邪見諸惡因緣故,不肯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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