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足與當學
【論】卷24〈序品 1〉: 問曰: 從六波羅蜜至三無漏根,但言「應具足」;自此以後,何以故皆言「欲得、欲知是事,當習行般若波羅蜜」?
答曰: 聲聞法有量有限,故言「應具足」;自此已下,是諸佛法,甚深無量,菩薩未得,故言「欲得是事,當學般若波羅蜜」。 復次,聲聞法易解易知,故言「具足」;菩薩法、佛法難解難知,故言「當學」。 復次,聲聞法總相:但知苦,知苦因,知苦盡,知盡苦道。譬如二種醫:一者、但知病、知病因、知差病、知差病藥,而不知一切病、不知一切病因、不知一切病差、不知一切差病藥。若復但知治人病,不知治畜生病;或能治一國土,不能治餘國土;有能治數十種病,不悉知四百四種病。病因、病差、差病藥,亦如是。二者、於四種中悉皆遍知,遍知藥,遍知病。聲聞人如小醫,不能遍知;菩薩摩訶薩如大醫,無病不知,無藥不識。以是故,聲聞法應具足,菩薩法應當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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