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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大智度論辭典:得法性

得法性

【经】卷37〈习相应品 3〉:   “复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时,不作是念:‘是法能得法性,若不得。’何以故?是菩萨不见用是法能得法性,若不得。舍利弗!菩萨摩诃萨如是习应,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论】   云何“得法性”?行八圣道分,得诸法实相,所谓涅槃,是名“得法性”。   复次,“性”名诸法实相,“法”名般若波罗蜜。菩萨不作是念:“行般若波罗蜜得是诸法性。”何以故?般若波罗蜜及诸法性,是二法无有异,皆毕竟空故,云何以般若波罗蜜得达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