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不與空合
【論】卷36〈習相應品 3〉: 問曰: 一心中無有二空,云何說空不與空合? 答曰: 空有二種:一者、空三昧,二者、法空。空三昧不與法空合。何以故?若以空三昧力合法空者,是法非自性空。 又空者,性自空,不從因緣生;若從因緣生,則不名性空。行者若入時見空,出時不見空,當知是虛妄。 復次,佛自說因緣:「空中無合無不合,無相、無作亦如是。舍利弗!菩薩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問曰: 但一處說「不見與般若波羅蜜相應不相應」便足,何以故復更種種說「相應不相應因緣」?若一處應,餘則皆應;若一處不應,餘亦不應。譬如一盲無見,千盲俱爾。 答曰: 不然!若欲以戲論求勝,應如是難。諸法相雖不可說,佛以大慈大悲故種種方便說。 又佛說法,為一種眾生得道,為未悟者重說。又復一說為斷見諦結使,二說為斷思惟結使,復更說為諸餘結使分分皆斷。又一說有人得聲聞道,一說種辟支佛道因緣,更一說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更一說行六波羅蜜,更一說行方便、得無生忍。更一說得初住地,更一說乃至十住地。更一說為人故,更一說為天故。 復次,是般若波羅蜜相甚深,難解難知,佛知眾生心根有利鈍:鈍根者,少智為其重說;若利根者,一說二說便悟,不須種種重說。譬如駛馬,下一鞭便走;駑馬,多鞭乃去。 如是等種種因緣故,經中重說無咎。
【屬於】法法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