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恶口

【论】卷13〈序品 1〉:   复次,白衣处世,当官理务,家业作使,是故难持不恶口法。

【论】卷27〈序品 1〉:   如一婆罗门,以五百种恶口,众中骂佛,佛无异色,亦无异心

【论】卷29〈序品 1〉:   离恶口故,得梵声相。

【论】卷49〈发趣品 20〉:   复次,菩萨与众生共事,恶口、绮语、两舌,或时有;妄语罪重故,初地应舍。是菩萨行初地,未能具足行此四业故,但说实语;第二地中则能具足。

【优婆塞】优婆塞口律仪 【属于】十善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