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性

【論】卷31〈序品 1〉:   復次,一切諸法性有二種:一者、總性,二者、別性

【論】卷32〈序品 1〉:   「法性」者,如前說各各法空,空有差品,是為「如」;同為一空,是為「法性」。   是法性亦有二種:一者、用無著心分別諸法,各自有性故;二者、名無量法,所謂諸法實相。如《持心經》說:「法性無量,聲聞人雖得法性,以智慧有量故,不能無量說。」如人雖到大海,以器小故,不能取無量水,是為法性。

【論】卷37〈習相應品 3〉:   「法性」者,諸法實相;除心中無明諸結使,以清淨實觀,得諸法本性,名為「法性」。「性」名真實,以眾生邪觀故縛,正觀故解。   菩薩不作是念:「我疾得法性。」何以故?法性無相,無有遠近。亦不言:「我久久當得。」何以故?法性無遲無久。   「法性」義,如:「如法性實際」義中說。

【經】卷82〈大方便品 69〉:   「世尊!何等是諸法法性?」   佛言:「色性是名法性,是性無分、無非分。須菩提!菩薩摩訶薩知法性故,知一切法略廣相。」

【論】   得法性故,知色等十八性皆是法性。法性相者,佛說:「無分、無非分。」無分者,不可示此示彼,無分別、無相、無量;無非分者,不著是無相、無量等破量相。法性,二事妨故不見:一、有相、有量,二、無相、無量。有相、有量為麁,無相、無量為細,是故說「法性相無分、無非分」。 \{\{95F27C8D.jpg\}\}

【相關】學法性學一切法一切法入法性不見有法出法性 【般若】能示諸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