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卷52〈十無品 25〉: 如我畢竟不生、空無所有,五眾亦如是畢竟不生、無所有。既無眾生及五眾法,云何有菩薩?
問曰: 眾生及五眾法畢竟不生,解是法者,即是菩薩? 答曰: 「畢竟不生」不名為色,不名為受想行識,何以故?五眾是生相,畢竟不生中無是分別。 五眾畢竟不生,不可以教化;離畢竟不生,亦無菩薩行道,當教誰? 菩薩聞是不怖、不畏,是為能行菩薩道。(中略)
「我名字畢竟不生」者,如此品初已說。此中須菩提亦如眾生空、法空破我,所謂:「我畢竟不可得,乃至知者、見者不可得,云何當有生?五眾畢竟不可得,云何有五眾生?乃至意觸因緣生受畢竟不可得,云何當有生?六波羅蜜畢竟不可得,乃至諸陀羅尼門、三昧門、聲聞、辟支佛、佛畢竟不可得,云何當有生?」 若法先有,然後可問生;法體先無,云何有生?(中略)
「畢竟不生,當教誰般若」者,畢竟不生即是諸法實相,諸法實相即是般若波羅蜜,云何以般若波羅蜜教般若波羅蜜? 若離是畢竟不生有菩薩者,應當教般若波羅蜜。是菩薩、般若波羅蜜、畢竟不生,無二無別,云何當教離畢竟不生行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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