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卷65〈諸波羅蜜品 44〉: 「世尊!不取波羅蜜是般若波羅蜜。」 佛言:「過聲聞、辟支佛地故。」
【論】 一切法常、無常等過失,是故般若波羅蜜不取一切法。 佛言:一切法乃至二乘出世間清淨法,亦不取,故名「不取波羅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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