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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論辭典: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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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義

【論】卷41〈三假品 7〉:   復次,凡有二法:一者、名字,二者、名字義。 \{\{781D9177.jpg\}\}   如火,能照、能燒是其義;照是造色,燒是火大,是二法和合名為火。若離是二法有火,更應有第三用,除燒、除照更無第三業;以是故知二法和合,假名為火。   是火名不在二法內。何以故?是法二,火是一,一不為二、二不為一。義以名二法不相合,所以者何?若二法合,說火時應燒口;若離,索火應得水!如是等因緣,知不在內。   若火在二法外,聞火名,不應二法中生火想。   若在兩中間,則無依止處。一切有為法,無有依止處;若在中間,則不可知!   以是故,火不在三處,但有假名。 \{\{FBD5C1F4.jpg\}\}   「菩薩」亦如是,二法和合名菩薩,所謂名、色。色事異,名事異,若定有菩薩,應更有第三事;而無有事,則知假名是菩薩。   「菩薩名」亦如是,不在內、不在外、不在兩中間。   是中佛說譬喻:「如五眾和合故名為我,實我不可得;眾生乃至知者、見者,皆是五眾因緣和合生假名法;是諸法實不生不滅,世間但用名字說。菩薩、菩薩字、般若波羅蜜亦如是,皆是因緣和合假名法。」   是中佛更說譬喻:有人言:「但五眾和合有眾生,而眾生空,但有五眾法。」佛言:「眾生空,五眾亦和合故假名字有;十二處、十八界亦如是。」 \{\{0F3AD447.jpg\}\}

【相關】但名字 【勝義】無菩薩句義 【屬於】世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