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戒取忍辱
【經】卷80〈六度相攝品 68〉: 佛言:「菩薩摩訶薩住尸羅波羅蜜中,若有眾生來節節支解,菩薩於是中不生瞋恚心,乃至一念;作是言:『我得大利,眾生來取我支節用,我無一念瞋恚。』是為菩薩住尸羅波羅蜜中取羼提波羅蜜。」
【論】 「取羼提波羅蜜」者,菩薩住尸羅波羅蜜欲具足忍辱波羅蜜,若眾生來節節支解持去,乃至不生一念瞋心,何況起身口惡業!
問曰: 忍辱名一切侵奪能忍,何以但說「割截身體」? 答曰: 所著物有內、外:內名自身頭目、髓腦等;外名妻子、珍寶等。雖俱是著處,內著最深。 復次,或有人雖隨逐財物而死,亦是為身故。 又復人多惜身,時有惜財,惜財者少故不說。 復次,是人尚不惜身,何況餘物!是故但說大因緣,當知已攝小者。
問曰: 「乃至不生一念瞋心」者,為是變化身?為是父母生身?若是變化身,則不足為奇;若是父母生身,未斷結人,云何能不生一念瞋心? 答曰: 有人言:煩惱業因緣生身,是菩薩於無量劫,為眾生修集慈心故,雖有割截不生瞋心。如慈母養育嬰兒,雖復屎尿污身,以深愛故而不生瞋,又愍其無知;菩薩於眾生亦如是。未得聖道者,皆如小兒;我為菩薩,應生慈心,當如父母,眾生雖復加惡於我,我不應瞋。何以故?眾生不自在,煩惱所使故。 復次,菩薩無量劫來常修畢竟空法,不見割者、罵者,亦不見善者、惡者,皆如幻、如夢;諸瞋恚者皆愚癡,若我報彼,與彼無異。 復次,菩薩作是念:「我應瞋處而不瞋,則為大利。」
【屬於】住戒取五波羅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