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曇禪定相
【論】卷17〈序品 1〉 禪定相,略說有二十三種:八味、八淨、七無漏。 復有六因:相應因、共因、相似因、遍因、報因、名因。 一一無漏,七無漏因是相似因;自地中增相應因、共有因。 初味定初味定因,乃至後味定後味定因。 淨亦如是。
四緣: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
因緣者,如上說。
初禪無漏定,次第生六種定:一、初禪淨,二、無漏;二禪、三禪亦如是。 二禪無漏定,次第生八種定:自地淨、無漏;初禪淨、無漏;三禪、四禪亦如是。 三禪無漏定,次第生十種:自地二,下地四,上地四。 第四禪、空處亦如是。 識處無漏定,次第生九種:自地二,下地四,上地三。 無所有處無漏定,次第生七種:自地二,下地四,上地一。 非有想非無想處淨次第生六心:自地二,下地四。諸淨地亦如是,又皆益自地味。
初禪味,次第二種:味、淨。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味,亦如是。
淨、無漏禪,一切處緣;味禪緣自地中味,亦緣淨愛;無無漏緣故,不緣無漏。 淨、無漏根本無色定,不緣下地有漏。
名因、增上緣,通一切。
四無量心三背捨八勝處八一切處,皆緣欲界。 五神通緣欲、色界;餘各隨所緣。滅受想定無所緣。 一切四禪中有練法,以無漏練有漏故,得四禪心自在。能以無漏第四禪練有漏第四禪,然後第三、第二、第一禪,皆以自地無漏練自地有漏。
問曰: 得諸禪更有餘法耶? 答曰: 味定生亦得,退亦得。淨禪生時得,離欲時得。無漏離欲時得,退時得。
九地無漏定:四禪、三無色定、未到地、禪中間,能斷結使。 未到地、禪中間,捨根相應。 若人成就禪,下地變化心亦成就。如初禪成就,有二種變化心:一者、初禪,二者、欲界。二禪:三種。三禪:四種。四禪:五種。 若二禪、三禪、四禪中欲聞、見、觸時,皆用梵世識,識滅時則止。 四無量意、五神通、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入,九次第定、九相、十想、三三昧、三解脫門、三無漏根、三十七品,如是等諸功德,皆禪波羅蜜中生,是中應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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