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住五眾
【經】卷54〈天主品 27〉:
「憍尸迦!色、色空,受、想、行,識、識空,菩薩、菩薩空。是色空,菩薩空,不二不別;受、想、行,識空、菩薩空,不二不別。憍尸迦!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中應如是住。(中略)
須菩提言:「憍尸迦!菩薩摩訶薩不應色中住,以有所得故;不應受、想、行、識中住,以有所得故。(中略)
「復次,憍尸迦!菩薩摩訶薩,色是常不應住,色是無常不應住;受、想、行、識亦如是。色若樂若苦、若淨若不淨、若我若無我、若空若不空、若寂滅若不寂滅、若離若不離不應住,以有所得故;受、想、行、識亦如是。
\n【論】
「般若波羅蜜中住者,所謂五眾,五眾相空。」
「五眾相空」者,以十八空觀故。
復次,《般若波羅蜜經》中說空義,五眾相空;但凡夫顛倒故,取五眾相,五眾和合中取菩薩相。般若波羅蜜中,以眾生空除眾生,即是無菩薩相;以法空除五眾,則無五眾相。二空無有別異,故言:「五眾空、菩薩空,無二無別」。如栴檀火滅,糞草木火滅,滅法無異。取未滅時相於滅時說,故有別異;於滅中則無異。
乃至一切種智亦如是。
「不應住」者,所謂五眾中不應住。
問曰:
應說如住義,何以故說「不住」?
答曰:
若能於五眾中心離不住,則是住義。是故說:「以有所得故不應住。」乃至一切種智亦如是。
先說五眾中不應住,不知以何門不應住;今說:常、無常等門中不應住,乃至遠離不應住。
\n【屬於】菩薩觀五眾,不住
「憍尸迦!色、色空,受、想、行,識、識空,菩薩、菩薩空。是色空,菩薩空,不二不別;受、想、行,識空、菩薩空,不二不別。憍尸迦!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中應如是住。(中略)
須菩提言:「憍尸迦!菩薩摩訶薩不應色中住,以有所得故;不應受、想、行、識中住,以有所得故。(中略)
「復次,憍尸迦!菩薩摩訶薩,色是常不應住,色是無常不應住;受、想、行、識亦如是。色若樂若苦、若淨若不淨、若我若無我、若空若不空、若寂滅若不寂滅、若離若不離不應住,以有所得故;受、想、行、識亦如是。
\n【論】
「般若波羅蜜中住者,所謂五眾,五眾相空。」
「五眾相空」者,以十八空觀故。
復次,《般若波羅蜜經》中說空義,五眾相空;但凡夫顛倒故,取五眾相,五眾和合中取菩薩相。般若波羅蜜中,以眾生空除眾生,即是無菩薩相;以法空除五眾,則無五眾相。二空無有別異,故言:「五眾空、菩薩空,無二無別」。如栴檀火滅,糞草木火滅,滅法無異。取未滅時相於滅時說,故有別異;於滅中則無異。
乃至一切種智亦如是。
「不應住」者,所謂五眾中不應住。
問曰:
應說如住義,何以故說「不住」?
答曰:
若能於五眾中心離不住,則是住義。是故說:「以有所得故不應住。」乃至一切種智亦如是。
先說五眾中不應住,不知以何門不應住;今說:常、無常等門中不應住,乃至遠離不應住。
\n【屬於】菩薩觀五眾,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