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機法施
【論】卷22〈序品 1〉: 是法施應觀眾生心性,煩惱多少,智慧利鈍,應隨所利益而為說法;譬如隨病服藥則有益。 有婬欲重,有瞋恚重,有愚癡重,有兩兩雜,三三雜。 婬重者,為說不淨觀;瞋重者,為說慈心;癡重者,為說深因緣;兩雜者,說兩觀;三雜者,說三觀;若人不知病相,錯投藥者,病則為增。 若著眾生相者,為說但有五眾,此中無我;若言無眾生相者,即為說五眾相續有,不令墮斷滅故。求富樂者,為說布施;欲生天者,為說持戒;人中多所貧乏者,為說天上事;惱患居家者,為說出家法;著錢財居家者,為說在家五戒法;若不樂世間,為說三法印:無常,無我,涅槃。 \{\{DEE88A21.jpg\}\} 依隨經法,自演作義理,譬喻莊嚴法施,為眾生說。
【屬於】法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