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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論辭典:四緣大乘義

四緣大乘義

【論】卷32〈序品 1〉: 問曰:   如般若波羅蜜中,四緣皆不可得。所以者何?若因中先有果,是事不然;因中先無,亦不然。若先有,則無因;若先無,以何為因?若先無而有者,亦可從無因而生。復次,見果從因生,故名之為因;若先無果,云何名因?復次,若果從因生,果則屬因,因不自在,更屬餘因;若因不自在者,云何言果旦從此因生?如是種種,則知無「因緣」。   又過去心心數法都滅,無所能作,云何能為次第緣?現在有心則無次第,若與未來欲生心次第者,未來則未有,云何與次第?如是等則無「次第緣」。   如是一切法無相、無緣,云何言「緣緣」?   若一切法無所屬、無所依、皆平等,云何言「增上緣」?   如是四緣不可得,云何說「欲知四緣,當學般若波羅蜜」?

答曰:   汝不知般若波羅蜜相,以是故說「般若波羅蜜中,四緣皆不可得」,般若波羅蜜於一切法無所捨、無所破,畢竟清淨,無諸戲論。如佛說有四緣,但以少智之人著於四緣而生邪論;為破著故,說言諸法實空,無所破。(中略) \{\{A65A2B0F.jpg\}\}   菩薩行般若波羅蜜,如是觀四緣,心無所著;雖分別是法,而知其空,皆如幻化;幻化中雖有種種別異,智者觀之,知無有實,但誑於眼。   為分別知凡夫人法,皆是顛倒虛誑而無有實,故有四緣,如是云何為實!賢聖法,因從凡夫法生故,亦是不實,如先十八空中說。   菩薩於般若波羅蜜中,無有一法定性可取故,則不可破;以眾生著因緣空法故,名為可破。譬如小兒見水中月,心生愛著,欲取而不能得,心懷憂惱!智者教言:雖可眼見,不可手捉;但破可取,不破可見!   菩薩觀知諸法從四緣生,而不取四緣中定相。四緣和合生,如水中月,雖為虛誑無所有,要從水月因緣生,不從餘緣有;諸法亦如是,各自從因緣生,亦無定實。以是故說:「菩薩欲如實知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相,當學般若波羅蜜。」 \{\{B517A805.jpg\}\} 問曰:   若欲廣知四緣義,應學阿毘曇;云何此中欲知四緣義,當學般若波羅蜜? 答曰:   阿毘曇四緣義,初學如得其實;求之轉深,入於邪見,如汝上破四緣義中說。   復次,諸法所因,因於四緣,四緣復何所因?若有因則無窮,若無窮則無始,若無始則無因。若然者,一切法皆應無因!若有始,始則無所因;若無所因而有,則不待因緣。若然者,一切諸法亦不待因緣而有!   復次,諸法從因緣生,有二種:若因緣中先有,則不待因緣而生,則非因緣;若因緣中先無,則無各各因緣。   以戲論四緣故,有如是等過。   如般若波羅蜜中不可得空,無如是等失。如世間人,耳目所覩生老病死,是則為有;細求其相,則不可得。以是故,般若波羅蜜中,但除邪見而不破四緣。是故言:「欲知四緣相,當學般若波羅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