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他方不和合

【經】卷69〈兩不和合品 47〉:
  「復次,須菩提!說法者欲至他方危命之處,聽法者不欲隨去。兩不和合,不得書深般若波羅蜜,乃至正憶念,當知是為魔事。聽法者欲至他方危命之處,說法者不欲去。兩不和合,不得書深般若波羅蜜乃至正憶念,當知是為魔事。
  「復次,須菩提!說法者欲至他方飢餓、穀貴、無水之處,聽法者不欲隨去。兩不和合,不得書深般若波羅蜜乃至正憶念,當知是為魔事。聽法者欲至他方飢餓、穀貴、無水之處,說法者不欲去。兩不和合,不得書深般若波羅蜜乃至正憶念,當知是為魔事。
  「復次,須菩提!說法者欲至他方豐樂之處,聽法者欲隨從去。說法者言:『善男子!汝為利養故追隨我,汝善自思惟,若得、若不得,無令後悔!』以是少因緣故,兩不和合。聽法者聞之心厭,作是念:『是為距逆我,不欲與我相隨。』便止不去。兩不和合,不得書深般若波羅蜜乃至正憶念,當知是為魔事。
  「復次,須菩提!說法者欲過曠野,賊怖、旃陀羅怖、獵師怖、惡獸毒蛇怖;聽法者欲隨逐去。說法者言:『善男子!汝何用到彼?彼中多有諸怖——賊怖乃至毒蛇怖。』聽法者聞之,知其不欲與般若波羅蜜書、持乃至正憶念,心厭,不欲追隨。以是少因緣故,兩不和合,當知是為魔事。
  「復次,須菩提!說法者多有檀越數往問訊,以是因緣故,語聽法者:『我有因緣,應往到彼。』聽法人知其意,便止。兩不和合,不得書深般若波羅蜜乃至正憶念,當知是為魔事。」
\n【論】
  復次,師欲至他方,路經嶮難;弟子惜身命故不能隨,作是念:「我有身,然後求法。」弟子欲去,亦如是。
  飢餓、穀貴、無水處,亦如是。
  復次,師欲至豐樂處;弟子欲隨師,或羞愧不欲將去;或弟子串樂,不任涉遠;或道里懸遠。或師諳彼國;弟子不悉,謂師稱美彼國,不必實爾;時或慮師,謂貪飲食故去。如是等種種因緣,師語弟子:「如汝所聞彼國土所有,不必盡爾,好自籌量!若自欲去者便去,無以財物豐樂故去,至彼不得隨意,勿以見怨!」師復為說:「汝聞彼國土豐樂故去,非為法故,不須隨我。」師好心止弟子,不知是壞般若波羅蜜因緣。弟子聞是說,敬難師故不能答,便止不去。故不和合。
  師復欲至遠國,彼中有種種虎狼、賊盜;語弟子言:「彼間多難,汝不須去!」弟子聞已便止。師但知彼有難事故止弟子,不知是壞般若波羅蜜因緣。

問曰:
  若遠國多難,何以自去?
答曰:
  有人言:師彼國生故,服習彼土,能自防護。
  有人言:彼有好師、經書,不惜身命故去。師作是念:「我身自死則可,云何枉他?」如是等因緣故,止弟子不令去。

  師多有知識檀越,心生樂著;弟子少欲知足,不著檀越。師常隨時問訊檀越;弟子但欲求法,不喜是事。師知其意,語言:「我有因緣,不得為汝說法。」弟子聞已,不悅:「師貴俗緣,不貴於法。」是不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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