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論辭典:不住法習般若

不住法習般若

【經】卷66〈歎信行品 45〉:
  憍尸迦!若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若不住色中,為習行般若波羅蜜;若不住受、想、行、識中,為習行般若波羅蜜。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眼界乃至意識界,亦如是。憍尸迦!若菩薩摩訶薩不住般若波羅蜜中,為習般若波羅蜜;不住禪波羅蜜中,為習禪波羅蜜;不住毘梨耶波羅蜜中,為習毘梨耶波羅蜜;不住羼提波羅蜜中,為習羼提波羅蜜;不住尸羅波羅蜜中,為習尸羅波羅蜜;不住檀波羅蜜中,為習檀波羅蜜。如是,憍尸迦!是名菩薩摩訶薩不住般若波羅蜜,為習般若波羅蜜。憍尸迦!不住內空中,為習內空;乃至不住無法有法空,為習無法有法空。不住四禪,為習四禪;不住四無量心,為習四無量心;不住四無色定,為習四無色定;不住五神通,為習五神通。不住四念處,為習四念處;乃至不住八聖道分,為習行八聖道分。不住佛十力,為習行佛十力;乃至不住十八不共法,為習行十八不共法。何以故?憍尸迦!是菩薩不得色可住可習處;乃至十八不共法不得十八不共法可住可習處。復次,憍尸迦!菩薩摩訶薩不習色,若不習色,是名習色;受、想、行、識乃至十八不共法亦如是。何以故?是菩薩摩訶薩,色前際不可得、中際不可得、後際不可得;乃至十八不共法亦如是。」
\n【論】
  「佛答憍尸迦:若菩薩不住色等,是習行般若波羅蜜」者,是菩薩見色無常、苦等過罪,故不住色;若不住色,即是能習行般若波羅蜜。凡夫人見色著色故,起顛倒煩惱,失是般若波羅蜜道。以是故,不住者,能習行般若波羅蜜。五眾、十二入、十八界亦如是。

問曰:
  何以故不住六波羅蜜等各各自習其行?
答曰:
  是六波羅蜜等皆是善法行法,以是故說:不住六度等,言各習其行;眾、界、入,為習行般若波羅蜜。若於是法中不著,則斷愛著;斷愛著故,色等諸法中清淨習。
  此中說不住因緣,所謂不得色等法住處,不得色等法習處。
  復次,佛以此事難解,故更說因緣:「不習色」者,是菩薩見色過,故不住色中;不住故不習。「習色」名取色相,若常、若無常等。復次,菩薩常行善法,正語、正業等,積習純厚,故名「習色」。
  今菩薩欲行般若故,散壞是色,不習。所以者何?過去色已滅、未來色未有故不可習;現在色生時即滅故不住,若住一念尚無習,何況念念滅?是故此中說不習色因緣:「三世色不可得。」乃至十八不共法亦如是。若能如是觀諸法散壞,不取相,是名「能習色等諸法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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