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空

【论】卷31〈序品 1〉:   无为法名无因缘,常不生不灭、如虚空。(中略)

  复次,离有为则无无为。所以者何?有为法实相即是无为,无为相者则非有为,但为众生颠倒故分别说。有为相者,生、灭、住、异;无为相者,不生、不灭、不住、不异,是为入佛法之初门。若无为法有相者,则是有为。   有为法,生相者则是集谛,灭相者则是尽谛。若不集则不作,若不作则不灭,是名无为法如实相。若得是诸法实相,则不复堕生、灭、住、异相中;是时不见有为法与无为法合,不见无为法与有为法合,于有为法、无为法不取相,是为无为法。所以者何?若分别有为法、无为法,则于有为、无为而有碍。若断诸忆想分别、灭诸缘,以无缘实智,不堕生数中,则得安隐常乐涅槃。

问曰:   前五空皆别说,今有为、无为空,何以合说? 答曰:   有为、无为法相待而有,若除有为则无无为,若除无为则无有为。是二法摄一切法。行者观有为法无常、苦、空等过,知无为法所益处广,是故二事合说。

问曰:   有为法因缘和合生,无自性故空,此则可尔;无为法非因缘生法,无破无坏,常若虚空,云何空? 答曰:   如先说,若除有为则无无为,有为实相即是无为。如有为空,无为亦空,以二事不异故。   复次,有人闻有为法过罪,而著无为法;以著故,生诸结使。如阿毘昙中说:“八十九有为法缘,六无为法缘,三当分别:欲界系,尽谛所断无明使,或有为缘,或无为缘。何者有为缘?尽谛所断有为法缘使相应无明使。何者无为缘?尽谛所断有为法缘使不相应无明使。色、无色界无明亦如是。”以此结使故,能起不善业,不善业故堕三恶道,是故言“无为法空”。

  无为法缘使:疑、邪见、无明。疑者,于涅槃法中,有耶?无耶?邪见者,若生心言:“定无涅槃。”是邪、疑相应无明及独无明合为无明使。

问曰:   若云无为法空,与邪见何异? 答曰:   邪见人不信涅槃,然后生心言:“定无涅槃法。”无为空者,破取涅槃相,是为异。   复次,若人舍有为著无为,以著故,无为即成有为。以是故,虽破无为而非邪见。

【四空】无法无法相空 【对比】有为空 【属于】十八空十四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