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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大智度論辭典:散空

散空

【论】卷31〈序品 1〉:   “散空”者,“散”名别离相。如诸法和合故有,如车以辐、辋、辕、毂,众合为车;若离散各在一处,则失车名。五众和合因缘,故名为人;若别离五众,人不可得。

问曰:   若如是说,但破假名而不破色;亦如离散辐、辋可破车名,不破辐、辋。散空亦如是,但离散五众,可破人,而不破色等五众! 答曰:   色等亦是假名破,所以者何?和合微尘假名为色故。

问曰:   我不受微尘,今以可见者为色,是实为有,云何散而为空? 答曰:   若除微尘,四大和合因缘生出可见色,亦是假名。如四方风和合,扇水则生沫聚;四大和合成色亦如是,若离散四大,则无有色。   复次,是色以香、味、触及四大和合故有色可见,除诸香、味、触等更无别色。以智分别,各各离散,色不可得。若色实有,舍此诸法,应别有色,而更无别色。是故经言:“所有色皆从四大和合有。”和合有故皆是假名,假名故可散。

问曰:   色假名故可散,四众无色,云何可散? 答曰:   四阴亦是假名,生、老、住、无常观故,散而为空。所以者何?生时异、老时异、住时异、无常时异故。   复次,三世中观是四众,皆亦散灭。   复次,心随所缘,缘灭则灭,缘破则破。   复次,此四众不定,随缘生故;譬如火,随所烧处为名,若离烧处,火不可得。因眼缘色生眼识,若离所缘,识不可得;余情识亦如是。如经中说:“佛告罗陀:‘此色众破坏散灭,令无所有;余众亦如是。’”是名散空。

  “复次,譬如小儿,聚土为台殿、城郭、闾里、宫舍,或名为米,或名为面,爱著守护;日暮将归,其心舍离,蹋坏散灭。凡夫人亦如是,未离欲故,于诸法中生爱著心;若得离欲,见诸法皆散坏弃舍。”是名散空。   复次,诸法合集故,各有名字,凡夫人随逐名字,生颠倒染著;佛为说法,当观其实,莫逐名字,有无皆空。如《迦旃延经》说:“观集谛则无无见,观灭谛则无有见。”   如是种种因缘是名散空。 \{\{D76C254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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