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惡口

【論】卷13〈序品 1〉:   復次,白衣處世,當官理務,家業作使,是故難持不惡口法。

【論】卷27〈序品 1〉:   如一婆羅門,以五百種惡口,眾中罵佛,佛無異色,亦無異心

【論】卷29〈序品 1〉:   離惡口故,得梵聲相。

【論】卷49〈發趣品 20〉:   復次,菩薩與眾生共事,惡口、綺語、兩舌,或時有;妄語罪重故,初地應捨。是菩薩行初地,未能具足行此四業故,但說實語;第二地中則能具足。

【優婆塞】優婆塞口律儀 【屬於】十善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