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得

【術語】使法於吾身獲得成就之一種實物,名為得。反之而使法自吾身捨離間隔之一種實物,名為非得。假令斷煩惱,則所斷之煩惱與我身之間,生一種之非得,以間隔二者,故煩惱永不能會於吾身也。是為俱舍論之法相。彼七十五法中不相應法攝得與非得。梵Aprāp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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