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三十五失

【论】卷13〈序品 1〉:   如佛语难提迦优婆塞:“酒有三十五失。何等三十五?一者、现世财物虚竭,何以故?人饮酒醉,心无节限,用费无度故;二者、众病之门;三者、斗诤之本;四者、裸露无耻;五者、丑名恶声,人所不敬;六者、覆没智慧;七者、应所得物而不得,已所得物而散失;八者、伏匿之事,尽向人说;九者、种种事业,废不成办;十者、醉为愁本,何以故?醉中多失,醒已惭愧、忧愁;十一者、身力转少;十二者、身色坏;十三者、不知敬父;十四者、不知敬母;十五者、不敬沙门;十六者、不敬婆罗门;十七者、不敬伯、叔及尊长,何以故?醉闷恍惚无所别故;十八者、不尊敬佛;十九者、不敬法;二十者、不敬僧;二十一者、朋党恶人;二十二者、踈远贤善;二十三者、作破戒人;二十四者、无惭、无愧;二十五者、不守六情;二十六者、纵色放逸;二十七者、人所憎恶,不喜见之;二十八者、贵重亲属及诸知识所共摈弃;二十九者、行不善法;三十者、弃舍善法;三十一者、明人、智士所不信用,何以故?酒放逸故;三十二者、远离涅槃;三十三者、种狂痴因缘;三十四者、身坏命终,堕恶道泥梨中;三十五者、若得为人,所生之处,常当狂𫘤。”如是等种种过失,是故不饮。   如偈说:  “酒失觉知相,  身色浊而恶,   智心动而乱,  惭愧已被劫。   失念增瞋心,  失欢毁宗族;   如是虽名饮,  实为饮死毒。   不应瞋而瞋,  不应笑而笑,   不应哭而哭,  不应打而打,   不应语而语,  与狂人无异;   夺诸善功德,  知愧者不饮。”

【五戒】不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