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卷23〈序品 1〉: 是法智缘欲界系法、及欲界系法因、欲界系法灭、为断欲界系法道。 十智,一有漏,八无漏,一当分别:他心智,缘有漏心是有漏,缘无漏心是无漏。 法智,摄法智及他心智、苦智、集智、灭智、道智、尽智、无生智少分。比智,亦如是。 世智,摄世智及他心智少分。 他心智,摄他心智及法智、比智、世智、道智、尽智、无生智少分。 苦智,摄苦智及法智、比智、尽智、无生智少分。集智、灭智亦如是。 道智,摄道智及法智、比智、他心智、尽智、无生智少分。 尽智,摄尽智及法智、比智、他心智、苦智、集智、灭智、道智少分。无生智亦如是。
九智,八根相应,除慧根、忧根、苦根。 世智,十根相应,除慧根。 法智、比智、苦智,空三昧相应。 法智、比智、灭智、尽智、无生智,无相三昧相应。 法智、比智、他心智、苦智、集智、道智、尽智、无生智,无作三昧相应。 法智、比智、世智、苦智、尽智、无生智,无常想、苦想、无我想相应。 世智,中四想相应;法智、比智、灭智、尽智、无生智,后三想相应。有人言:世智或与离想相应。 法智,缘九智,除比智;比智亦如是。世智、他心智、尽智、无生智,缘十智。苦智、集智,缘世智及有漏他心智。灭智不缘智。道智,缘九智,除世智。 法智、比智:十六相。他心智,四相。苦、集、灭、道,各各四相。尽智、无生智,俱十四相,除空相、无我相。煖法、顶法、忍法中,世智十六相;世间第一法中,世智四相,除无相(转相观相也,旧言十六圣行)。
初入无漏心,成就一世智;第二心增苦智、法智;第四心增比智;第六心增集智;第十心增灭智;第十四心增道智。若离欲者增他心智;无学道增尽智;得不坏解脱增无生智。 初无漏心中不修智;第二心中现在、未来修二智;第四心中现在修二智,未来修三智;第六心中现在、未来修二智;第八心中现在修二智,未来修三智;第十心中现在、未来修二智;第十二心中现在修二智,未来修三智;第十四心中现在、未来修二智;第十六心中现在修二智,未来修六智,若离欲修七智。
须陀洹欲离欲界结使,十七心中修七智,除他心智、尽智、无生智。第九解脱心中修八智,除尽智、无生智。 信解脱人转作见得,双道中修六智,除他心智、世智、尽智、无生智。 离七地欲时,无碍道中修七智,除他心智、尽智、无生智;解脱道中修八智,除尽智、无生智。 离有顶欲时,无碍道中修六智,除他心智、世智、尽智、无生智;八解脱道中修七智,除世智、尽智、无生智。 无学初心第九解脱,不时解脱人修十智,及一切有漏、无漏善根;若时解脱人修九智,及一切有漏,无漏善根。
如是等种种,以阿毘昙门广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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