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义悉檀

【论】卷1〈序品 1〉:   第一义悉檀者,一切法性,一切论议语言,一切是法非法,一一可分别破散;诸佛、辟支佛、阿罗汉所行真实法,不可破,不可散。于三悉檀中所不通者,此中皆通。

问曰:   云何通?

答曰:   所谓通者,离一切过失,不可变易,不可胜。何以故?除第一义悉檀,诸余论议,诸余悉檀,皆可破故。如《众义经》中所说偈:  “各各自依见,  戏论起诤竞;   若能知彼非,  是为知正见。   不肯受他法,  是名愚痴人,   作是论议者,  真是愚痴人。   若依自是见,  而生诸戏论,   若此是净智,  无非净智者。”   此三偈中,佛说第一义悉檀相。   所谓世间众生自依见,自依法,自依论议,而生诤竞;戏论即诤竞本,戏论依诸见生。如说偈言:  “有受法故有诸论,  若无有受何所论?   有受无受诸见等,  是人于此悉已除。”   行者能如实知此者,于一切法、一切戏论,不受不著,不见是实,不共诤竞,能知佛法甘露味。若不尔者,则谤法。

  若不受他法,不知不取,是无智人。若尔者,应一切论议人皆无智。何以故?各各不相受法故。所谓有人自谓法第一义净,余人妄语不净。   譬如世间治法,故治法者,刑罚杀戮,种种不净,世间人信受行之,以为真净;于余出家善圣人中,是最为不净。   外道出家人法,五热中一脚立、拔发等,尼犍子辈以为妙慧,余人说此为痴法。如是等种种外道出家、白衣婆罗门法,各各自以为好,余皆妄语。   是佛法中亦有犊子比丘说:“如四大和合有眼法,如是五众和合有人法。”   《犊子阿毘昙》中说:“五众不离人,人不离五众,不可说五众是人、离五众是人,人是第五不可说法藏中所摄。”   说一切有道人辈言:“神人,一切种、一切时、一切法门中求不可得,譬如兔角龟毛常无。复次十八界、十二入、五众实有,而此中无人。”   更有佛法中方广道人言:“一切法不生不灭,空无所有,譬如兔角龟毛常无。”   如是等一切论议师辈,自守其法,不受余法,此是实,余者妄语。若自受其法,自法供养,自法修行,他法不受、不供养,为作过失。   若以是为清净得第一义利者,则一切无非清净。何以故?彼一切皆自爱法故。

问曰:   若诸见皆有过失,第一义悉檀何者是?

答曰:   过一切语言道,心行处灭,遍无所依,不示诸法,诸法实相,无初、无中、无后,不尽、不坏。是名第一义悉檀。如摩诃衍义偈中说:  “语言尽竟,  心行亦讫;  不生不灭,   法如涅槃。  说诸行处,  名世界法;   说不行处,  名第一义。

 “一切实一切非实,  及一切实亦非实,   一切非实非不实,  是名诸法之实相。”   如是等处处经中说第一义悉檀。是义甚深,难见难解;佛欲说是义故,说《摩诃般若波罗蜜经》

【二谛】第一义谛 【属于】四悉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