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卷65〈诸波罗蜜品 44〉: “世尊!尽波罗蜜是般若波罗蜜。” 佛言:“一切法毕竟尽故。”
【论】 诸有为法,念念尽灭,无有住时;若尔者,过去法不尽,未来法亦不尽,现在法不住故不尽。三世尽不可得故,名为毕竟尽,毕竟尽故,名“尽波罗蜜”。
【属于】诸波罗蜜是般若波罗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