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卷69〈两不和合品 47〉: “复次,须菩提!说法者成就六波罗蜜;听法人不成就六波罗蜜;两不和合,不得书深般若波罗蜜,乃至正忆念,当知是为魔事。听法者有六波罗蜜;说法人无六波罗蜜;两不和合,不得书深般若波罗蜜,乃至正忆念,当知是为魔事。 “复次,须菩提!说法者于六波罗蜜有方便力,听法人于六波罗蜜无方便力。两不和合,不得书深般若波罗蜜乃至正忆念,当知是为魔事。听法者于六波罗蜜有方便力,说法人于六波罗蜜无方便力。两不和合,不得书深般若波罗蜜乃至正忆念,当知是为魔事。
【论】 复次,师有六波罗蜜者,作是念:“弟子罪人、钝根,不能行六波罗蜜,著世间事,但有弟子名,无有实事。”是师不知弟子闻般若已,后成大事,但以现前无六波罗蜜,不肯教化。弟子亦作是念:“六波罗蜜义,我亦能行;师但能口说,不能修行。”不知师转身因缘当成大事,又不知师别有读诵利益因缘,故不和合。 复次,弟子直信著善法。师不著法,以方便行六波罗蜜;弟子谓为不深乐六波罗蜜。何以知之?师或时赞叹六波罗蜜;或时断人著故,破散六波罗蜜。弟子有方便,亦如是。
【属于】两不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