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卷14〈序品 1〉: 问曰: 今众生现有,云何言“众生不可得”?
答曰: 肉眼所见,是为非见;若以慧眼观,则不得众生。如上檀中说无施者、无受者、无财物,此亦如是。 复次,若有众生,是五众耶?离五众耶? 若是五众,五众有五,众生为一;如是者,五可为一,一可为五。譬如市易物直五匹,以一匹取之,则不可得。何以故?一不得作五故。以是故,知五众不得作一众生。 复次,五众生灭无常相;众生法,从先世来、至后世,受罪、福于三界。若五众是众生,譬如草木自生自灭,如是则无罪缚,亦无解脱。以是故,知非五众是众生。 若离五众有众生,如先说神常遍中已破。 复次,离五众则我见心不生,若离五众有众生,是为堕常;若堕常者,是则无生、无死。何以故?生名先无今有;死名已生便灭。若众生常者,应遍满五道中,先已常有,云何今复来生?若不有生,则无有死。
问曰: 定有众生,何以故言无?五众因缘,有众生法;譬如五指因缘,拳法生。
答曰: 此言非也!若五众因缘有众生法者,除五众,则别有众生法,然不可得;眼自见色,耳自闻声,鼻嗅香,舌知味,身知触,意知法,空无我法;离此六事,更无众生。诸外道辈倒见故,言眼能见色,是为众生;乃至意能知法,是为众生;又能忆念能受苦乐,是为众生;但作是见,不知众生实。譬如一长老大德比丘,人谓是阿罗汉,多致供养。其后病死,诸弟子惧失供养故,夜盗出之;于其卧处安施被枕,令如师在,其状如卧。人来问疾:“师在何许?”诸弟子言:“汝不见床上被枕耶?”愚者不审察之,谓师病卧,大送供养而去,如是非一。复有智人来而问之,诸弟子亦如是答。智人言:“我不问被枕、床褥,我自求人。”发被求之,竟无人可得。除六事相,更无我人;知者、见者,亦复如是。 复次,若众生于五众因缘有者,五众无常,众生亦应无常。何以故?因果相似故;若众生无常,则不至后世。 复次,若如汝言:“众生从本已来常有。”若尔者,众生应生五众,五众不应生众生;今五众因缘生众生名字,无智之人逐名求实。以是故,众生实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