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卷55〈散华品 29〉: 是五众非如来,离五众非如来,五众不在如来中,如来不在五众中,如来亦不有五众。 五众生灭无常、苦、空、无我相故,非是如来;若是如来者,如来亦应是生灭。 复次,五众是五法,如来是一,云何“五法作一”?若五即是一,一亦应即是五。若尔者,世间法、出世间法,一切乱坏! 如是种种因缘故,五众非如来。
若离五众有如来者,如来应无见、无闻,无知、无识,亦不觉苦乐。所以者何?知觉等是五众法故。
问曰: 如来用眼、耳、智慧等能知见者,有何咎? 答曰: 能见是眼,非是如来。若如来非见相用眼能见者,未取色时,云何知用是眼?亦可用耳见!
问曰: 如来用智慧分别能知,眼是能见,余不能见,以是故用眼,不取余根! 答曰: 知亦如眼过,知是五众,非是如来。若用知知眼,复用何事能知此知?
问曰: 如来用知知眼,以眼知色,若欲知如来,以何得知?若以如来知如来,是则无穷! 答曰: 知相知中住;如来若知,即是知相;若是知相,则是无常;若无常者,则无后世!
复次,离五众有如来者,如来应是常,如虚空相不应变异受苦受乐,亦应无缚无解,有如是等过罪。
破异故,五众不在如来,如来不在五众,亦非如来有五众。
问曰: 应以五众因缘故有如来;若无五众,则无如来! 答曰: 若以五众因缘有如来者,则如来无自性;若无自性,何得从他性生?
于五众中,五种求如来不可得,是故无如来。 但以戏论故,说有如来;以断戏论故,无如来如来是不生不灭法,云何当以戏论求于如来?若以戏论求如来者,则不见如来。若当都无如来,则堕邪见!是故,若以有、无戏论求如来,是则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