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卷65〈诸波罗蜜品 44〉: “世尊!不取波罗蜜是般若波罗蜜。” 佛言:“过声闻、辟支佛地故。”
【论】 一切法常、无常等过失,是故般若波罗蜜不取一切法。 佛言:一切法乃至二乘出世间清净法,亦不取,故名“不取波罗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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