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法(jīng fǎ) “the scriptural Dharma” Cf. 大經法(dà jīng fǎ);
68c7.佛有尊法 善權方便 猶以講説 法化世間 常如獨歩 多所度脱 以斯示現 眞諦經法(v)
79c13.設有罵詈 毀辱經者 …… 今故爲之 説是經法(v)
84b22.世尊等演 經法之雨 悉使得至 大尊佛道(v)
87b4.其佛……爲一切人講説經法(p)
88b4.其佛當壽 二十中劫 安住所更 行徳如是 當爲菩薩 講説經法 於是劫數 分別雅誼(v)
89b18.“願説經法,安住! 分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