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卷13〈序品 1〉: 如佛語難提迦優婆塞:「酒有三十五失。何等三十五?一者、現世財物虛竭,何以故?人飲酒醉,心無節限,用費無度故;二者、眾病之門;三者、鬪諍之本;四者、裸露無恥;五者、醜名惡聲,人所不敬;六者、覆沒智慧;七者、應所得物而不得,已所得物而散失;八者、伏匿之事,盡向人說;九者、種種事業,廢不成辦;十者、醉為愁本,何以故?醉中多失,醒已慚愧、憂愁;十一者、身力轉少;十二者、身色壞;十三者、不知敬父;十四者、不知敬母;十五者、不敬沙門;十六者、不敬婆羅門;十七者、不敬伯、叔及尊長,何以故?醉悶怳惚無所別故;十八者、不尊敬佛;十九者、不敬法;二十者、不敬僧;二十一者、朋黨惡人;二十二者、踈遠賢善;二十三者、作破戒人;二十四者、無慚、無愧;二十五者、不守六情;二十六者、縱色放逸;二十七者、人所憎惡,不喜見之;二十八者、貴重親屬及諸知識所共擯棄;二十九者、行不善法;三十者、棄捨善法;三十一者、明人、智士所不信用,何以故?酒放逸故;三十二者、遠離涅槃;三十三者、種狂癡因緣;三十四者、身壞命終,墮惡道泥梨中;三十五者、若得為人,所生之處,常當狂騃。」如是等種種過失,是故不飲。 如偈說: 「酒失覺知相, 身色濁而惡, 智心動而亂, 慚愧已被劫。 失念增瞋心, 失歡毀宗族; 如是雖名飲, 實為飲死毒。 不應瞋而瞋, 不應笑而笑, 不應哭而哭, 不應打而打, 不應語而語, 與狂人無異; 奪諸善功德, 知愧者不飲。」
【五戒】不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