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陀不和合

【經】卷68〈兩不和合品 47〉:
  「復次,須菩提!說法者受十二頭陀(中略)聽法人不受十二頭陀,不作阿蘭若乃至不受但三衣。兩不和合,不得書、持般若波羅蜜,讀、誦、問義、正憶念,當知是為魔事。須菩提!聽法者,受十二頭陀,作阿蘭若乃至受但三衣;說法人不受十二頭陀,不作阿蘭若乃至不受但三衣。兩不和合,不得書、持般若波羅蜜,讀、誦、問義、正憶念,當知是為魔事。」
\n【論】
  復次,是二人皆有信、有戒,而一人以十二頭陀莊嚴戒,一人不能。

問曰:
  一人何以故不能?
答曰:
  佛所結戒,弟子受持。十二頭陀不名為戒,能行,則戒莊嚴;不能行,不犯戒。譬如布施,能行則得福,不能行者無罪。頭陀亦如是。是故兩不和合,則是魔事。
\n【屬於】兩不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