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卷51〈含受品 23〉:
所謂色、色法、色如、色性、色相。
「色」名眼見事,未分別好醜、實不實、自相他相。
「色法」名無常生滅、不淨等。
「色如」名色和合有,如水沫不牢固,離散則無,虛偽無實,但誑人眼。色現在如是,過去、未來亦爾。如現在火熱,比知過去、未來亦如是。
復次,如諸佛觀色相畢竟清淨空,菩薩亦應如是觀。色眼法、色如,何因緣不如凡夫人所見?性自爾故!
此性深妙,云何可知?以色相力故可知。如火以烟為相,見烟則知有火;今見眼色無常、破壞、苦惱、麁澁相,知其性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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