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我印

【論】卷22〈序品 1〉:
  一切法無我:諸法內無主、無作者、無知、無見、無生者、無造業者,一切法皆屬因緣;屬因緣故不自在,不自在故無我,我相不可得故。如〈破我品〉中說——是名無我印。
\n【詳見】無我\n【屬於】三法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