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中說因

【論】卷3〈序品 1〉:   是結使盡及有,是有盡及結使,以是故名有結盡。

問曰:   諸阿羅漢結使應永盡,得一切煩惱離故。有不應盡,何以故?阿羅漢未滅度時,眼根等五眾、十二入、十八持諸有成就故。 答曰:   無所妨!是果中說因。   如佛語:「檀越施食時,與五事:命、色、力、樂、[目*善]。」食不能必與五事,有人大得飲食而死;有人得少許食而活。食為五事因,是故佛言施食得五事。   如偈說:  「斷食死無疑,  食者死未定;   以是故佛說,  施食得五事。」

  【編注:這一段應該是「因中説果」】亦如人食百斤金,「金不可食」,金是食因,故言「食金」。佛言「女人為戒垢」,女人非戒垢,是戒垢因故,言「女人為戒垢」。如「人從高處墮未至地,言此人死」,雖未死,知必死故,言「此人死」。如是諸阿羅漢結使已盡,知有必當盡故,言「有結盡」。

【經】卷30〈序品 1〉:   「欲以諸善根供養諸佛,恭敬、尊重、讚歎,隨意成就者,當學般若波羅蜜!」

【論】   「諸善根」者,所謂善根果報,華香、瓔珞、衣服、幡蓋種種珍寶等。所以者何?所以者何?或時以因說果,如言「一月食千兩金」,金不可食,因金得食,故言「食金」。或時以果說因,如見好畫,言是好手;手非是畫,見畫妙故,說言手好。善根果報亦如是,以善根業因緣故,得供養之具,名為善根。

【論】卷43〈集散品 9〉: 問曰:   汝先說諸法實相是般若波羅蜜,所謂法位、法住,有佛、無佛常住不異;今何以說諸智慧中般若波羅蜜第一,譬如諸法中涅槃為第一? 答曰:   世間法,或時因中說果,或時果中說因,無咎。如人日食數匹布,布不可食,從布因緣得食,是名因中說果;如見好畫而言好手,是名果中說因。因諸法實相生智慧,是則果中說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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