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卷3〈序品 1〉:
如佛語:「檀越施食時,與五事:命、色、力、樂、[目*善]。」食不能必與五事,有人大得飲食而死,有人得少許食而活。食為五事因,是故佛言施食得五事。
如偈說:
「斷食死無疑, 食者死未定;
以是故佛說, 施食得五事。」
【論】卷30〈序品 1〉:
餅飯等百味之食,經雖說四食,眾生久住,而此但說揣食,餘者無色不可相與。若施揣食,則與三食,何以故?因揣食故,增益三食。如《經》所說:「檀越施食,則與受者五事利益。」
【論】卷29〈序品 1〉:
如檀越布施時,受者得色、力等五事益身故,施者具手足輪相。
【相關】飲食
【屬於】物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