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地

【論】卷19〈序品 1〉:
  如佛告須菩提:「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悉學一切善法、一切道,所謂乾慧地乃至佛地。」是九地應學而不取證,佛地亦學亦證。
\n【論】卷49〈發趣品 20〉:
  共地者,所謂乾慧地乃至佛地。
\n【經】卷75〈燈炷品 57〉:
  佛言:「菩薩摩訶薩具足乾慧地性地八人地見地薄地離欲地已作地辟支佛地菩薩地佛地——具足是地,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n【對比】但菩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