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卷69〈兩不和合品 47〉:
「復次,須菩提!說法者成就六波羅蜜;聽法人不成就六波羅蜜;兩不和合,不得書深般若波羅蜜,乃至正憶念,當知是為魔事。聽法者有六波羅蜜;說法人無六波羅蜜;兩不和合,不得書深般若波羅蜜,乃至正憶念,當知是為魔事。
「復次,須菩提!說法者於六波羅蜜有方便力,聽法人於六波羅蜜無方便力。兩不和合,不得書深般若波羅蜜乃至正憶念,當知是為魔事。聽法者於六波羅蜜有方便力,說法人於六波羅蜜無方便力。兩不和合,不得書深般若波羅蜜乃至正憶念,當知是為魔事。
\n【論】
復次,師有六波羅蜜者,作是念:「弟子罪人、鈍根,不能行六波羅蜜,著世間事,但有弟子名,無有實事。」是師不知弟子聞般若已,後成大事,但以現前無六波羅蜜,不肯教化。弟子亦作是念:「六波羅蜜義,我亦能行;師但能口說,不能修行。」不知師轉身因緣當成大事,又不知師別有讀誦利益因緣,故不和合。
復次,弟子直信著善法。師不著法,以方便行六波羅蜜;弟子謂為不深樂六波羅蜜。何以知之?師或時讚歎六波羅蜜;或時斷人著故,破散六波羅蜜。弟子有方便,亦如是。
\n【屬於】
兩不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