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卷31〈序品 1〉: 內空者,內法,內法空。內法者,所謂內六入:眼、耳、鼻、舌、身、意。眼空,無我、無我所,無眼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 外空者,外法、外法空。外法者,所謂外六入:色、聲、香、味、觸、法。色空者,無我、無我所,無色法;聲、香、味、觸、法亦如是。 內外空者,內外法、內外法空。內外法者,所謂內外十二入。十二入中,無我、無我所,無內外法。(中略)
問曰: 行者云何學般若波羅蜜時,住內空、外空、內外空?
答曰: 世間有四顛倒:不淨中有淨顛倒,苦中有樂顛倒,無常中有常顛倒,無我中有我顛倒。行者為破四顛倒故,修四念處十二種觀: (中略:四念處內外空)
復次,內、外空者,無有內、外定法,互相因待故,謂為內、外。彼以為外,我以為內;我以為外,彼以為內。隨人所繫內法為內,隨人所著外法為外。如人自舍為內,他舍為外。行者觀是內、外法無定相,故空。
復次,是內、外法,無有自性,何以故?和合生故。是內、外法,亦不在和合因緣中,若因緣中無者,餘處亦無。內、外法因緣亦無,因果無故,內、外法空。 (中略:觀身相空)
復次,略說有二種空:眾生空、法空。 (中略:二空故內外空)
以眾生顛倒,著內六情故,行者破是顛倒,名為內空。外空、內外空亦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