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菩薩般若

【論】卷18〈序品 1〉:
問曰:
  一切世俗經書,及九十六種出家經中,皆說有諸法實相;又聲聞法三藏中,亦有諸法實相,何以不名為般若波羅蜜?而此經中諸法實相,獨名般若波羅蜜?

答曰:
  世俗經書中,為安國、全家、身、命、壽、樂故非實。
  外道出家墮邪見法中,心愛著故,是亦非實。
  聲聞法中雖有四諦,以無常、苦、空、無我觀諸法實相,以智慧不具足不利、不能為一切眾生、不為得佛法故,雖有實智慧,不名般若波羅蜜。如說:「佛入出諸三昧,舍利弗等乃至不聞其名,何況能知!」何以故?諸阿羅漢、辟支佛初發心時,無大願,無大慈大悲,不求一切諸功德,不供養一切三世十方佛,不審諦求知諸法實相;但欲求脫老、病、死苦故。

  諸菩薩從初發心,弘大誓願,有大慈悲,求一切諸功德,供養一切三世十方諸佛,有大利智,求諸法實相。除種種諸觀,所謂淨觀、不淨觀,常觀、無常觀,樂觀、苦觀,空觀、實觀,我觀、無我觀。捨如是等妄見心力諸觀,但觀外緣中實相,非淨、非不淨,非常、非非常,非樂、非苦,非空、非實,非我、非無我。如是等諸觀,不著不得;世俗法故,非第一義。周遍清淨,不破不壞,諸聖人行處,是名般若波羅蜜。

\n【論】卷43〈集散品 9〉:
  「是誰般若波羅蜜」者。
  第一義中無知者、見者、得者,一切法無我、無我所相,諸法但空,因緣和合相續生。若爾!般若波羅蜜當屬誰?
  佛法有二種:一者、世諦,二者、第一義諦。為世諦故,般若波羅蜜屬菩薩。凡夫人法種種過罪,不清淨故,則不屬凡夫人。般若波羅蜜畢竟清淨,凡夫所不樂;如蠅樂處不淨,不好蓮花。凡夫人雖復離欲,有吾我心,著離欲法故,不樂般若波羅蜜。聲聞、辟支佛,雖欲樂般若波羅蜜,無深慈悲故,大厭世間,一心向涅槃,是故不能具足得般若波羅蜜。是般若波羅蜜,菩薩成佛時,轉名「一切種智」。以是故,般若不屬佛,不屬聲聞、辟支佛,不屬凡夫,但屬菩薩。

\n【論】卷54〈天主品 27〉:
  復次,修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是共法;應薩婆若心,以無所得者,是名般若波羅蜜相。六波羅蜜乃至十八不共法,獨是大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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