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蓋覆心不和合

【經】卷68〈兩不和合品 47〉:   「復次,須菩提!聽法人欲書、持般若波羅蜜,讀、誦、問義、正憶念;說法人懈墮,不欲為說。當知是為菩薩摩訶薩魔事。須菩提!說法之人心不懈墮,欲令書、持般若波羅蜜;聽法者不欲受之。二心不和,當知是為魔事。   「復次,須菩提!聽法人若欲書、持般若波羅蜜,讀、誦乃至正憶念;說法者欲至他方。當知是為魔事。須菩提!說法人欲令書、持般若波羅蜜;聽法者欲至他方。二心不和,當知是為魔事。   「復次,須菩提!說法人貴重布施衣服、飲食、臥具、醫藥、資生之物;聽法人少欲知足,行遠離行,攝念精進,一心智慧。兩不和合,不得書般若波羅蜜,受持、讀、誦、問義、正憶念,當知是為魔事。須菩提!說法人少欲知足,行遠離行,攝念精進,一心智慧;聽法者貴重布施衣服、飲食、臥具、醫藥、資生之物。兩不和合,不得書、持般若波羅蜜,讀、誦、問義、正憶念,當知是為魔事。

【論】   一切有為法,因緣和合故生,眾緣離則無。譬如攢燧求火,有鑽、有母,二事因緣得火;書寫般若乃至正憶念亦如是,內外因緣和合故生,所謂師、弟子同心同事故,乃得書成。   是故佛告須菩提:「聽法人信等五善根發故,欲書、持般若,乃至正憶念;說法者五蓋覆心故,不欲說。」

問曰:   若五蓋覆心故不欲說,何以作師? 答曰:   是人著世間樂,不觀空、無常,雖能心知、口說,不能自行。弟子雖必欲行而不能知,不能知故,更無餘處,必諮此人。

  或時師悲心發故,欲令書、持般若;弟子信等五善根鈍不發故,著世間樂故,不欲受書、持乃至正憶念。

問曰:   若不欲受持,何以名為聽法者? 答曰:   少多聽、受、讀、誦,不能究竟成就故,但名聽法。

  若二人善心共同,能得般若波羅蜜;若不同則不能得,是名魔事。內煩惱發、外天子魔作因緣,離是般若;菩薩應覺是魔事,防令不起。若自失,當具足;若弟子失,當教令得。   復次,師或慈悲心薄,捨弟子至他方;或不宜水土、四大不和,或善法無所增益,或水旱不適,或土地荒亂;如是等種種因緣故至他方;弟子亦種種因緣不能追隨。   貴重利養者,如上五蓋覆心等。

【屬於】兩不和合